關于做好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類別:通知公告日期:2012-05-18
贛人社字〔2012〕215號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9月22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23日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5月26日9:00—6月5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5月28日—6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6月7日17:00; 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17日9:00—21日17:00。 考生務必按時進行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江西省考區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考務組織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點統一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考生報考、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和資格審查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有關規定執行(附件2)。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三、報名辦法 考生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注冊登記。報考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打印《報名表》一式2份。 (二)現場資格審查。設區市、縣(市)報考人員攜帶打印的《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后,到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對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前,其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應由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 在南昌的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省人事考試中心一樓業務受理大廳,聯系電話:0791—88312201、88312202)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對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前,其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應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管處確認。 在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 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參加工作年限的證明及蓋有公章的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4、報名表一式2份。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除提供有關資格證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稱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有關資格證件的復印件和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復印件必須附在報名表后面。 因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網上繳費。資格審查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資格審查未通過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陸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的考生可按本通知規定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填涂作答,主觀部分題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該科目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全國統一組織實施。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即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方能報考,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成績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相應專業的考生報考級別為考1科,按新考生處理,使用新的檔案號。 考生應考時,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須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用于主觀題作答)、2B鉛筆及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有關考試名稱、級級、專業代碼及科目代碼見附件3、附件4。 六、考試收費 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門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8〕580號)的規定執行。即《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為每人每科56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人每科75元。 七、考試用書 需要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的考生,可在報名同時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江西分站(book.jxrk.cn)進行預訂,聯系電話:400-068-8005。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該考生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都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1〕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附件2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二)凡符合以上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附件3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附件4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5月26日9:00— 6月5日17:00 | 考生網上注冊登記 | |
5月28日—6月6日 (正常上班時間) | 現場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 |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6月7日17:00 | 考生網上繳費 | |
8月12日前 | 上報試卷預訂 | |
9月17日9:00— 9月21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 |
考 試 時 間 | 9月22日 |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9月23日 |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 |
9月28日前 | 接收考后規則模板,報送考場信息 | |
12月23日 | 公布考試成績 |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4. 考 全 科 | 02公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鐵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訊與廣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訊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2. 免 二 科 | 02公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鐵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訊與廣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訊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1. 增 報 專 業 | 02 公路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03 鐵路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 民航機場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 水利水電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 市政公用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 通信與廣電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 建筑工程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工程) | ||
16 礦業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 機電工程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