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業: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建設廳和我委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及住建廳《關于做好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贛建審批〔2015〕130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市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簡稱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證程序
(一)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1.企業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部網站(www.mohurd.gov.cn)下載安裝“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填報軟件”,填寫《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和《采集表》),點擊“上報”,同時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通過省住建廳官網(www.jxjst.gov.cn)登錄“江西省建筑業企業資質信息管理系統”,提出簡單換證申請,填寫《江西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以下簡稱《江西省申請表》,見附件5),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3、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在南昌的企業和在昌的中央企業、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管理的企業及其下屬企業和其他省直廳(局)下屬企業應將《申請表》、《采集表》、《江西省申請表》(一式四份)及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一并報我委初審;
4、我委核對同意后,填寫本部門《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并附全部企業的《申請表》、《采集表》、《江西省申請表》及2份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包括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證書、相應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隨上報文一并報省住建廳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對于《申請表》、《采集表》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資質信息不符的企業,其換證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將不予受理。
(二)省住建廳負責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1、企業通過省住建廳的官網(www.jxjst.gov.cn)登錄“江西省建筑業企業資質信息管理系統”,提出簡單換證申請,填寫《江西省申請表》,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后與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一式二份)一并報我委初審,后報省住建廳審核;
2、省住建廳將在廳網站(www.jxjst.gov.cn)定期對換證情況進行公示公告。各地、各部門可在公告發布后到省住建廳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統一領取所轄企業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各地、各部門在發放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應收回企業全部原資質證書,并依法予以銷毀。
(三)我委負責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1、不在上述范圍的資質,可直接向我委行政審批服務處提出換證申請。
2、我委審批的資質,換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時,應把企業全部原資質證書報我委收回,并依法予以銷毀。
注:企業到我委領取新版建筑企業資質證書時,應把企業全部(包括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原舊版資質證書報我委收回,并給予換發新版資質證書。
二、時間安排
1、2016年6月5日起,我委停止受理企業換證申請;
2、特級、一級、二級、廳負責審批的三級企業資質換證我委受理時間為每月2次, 每月1日--12日,13日--15日不受理材料(為我委整理報送省廳時間);每月16日--26日,27日--30日不受理材料(為我委整理報送省廳時間):企業提交申請材料時需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
3、我委負責審批的三級資質換證時間為每周1—周4,周五不受理材料(為整理資料打證時間),企業需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
簡單換證詳細事宜見省住建廳《關于做好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贛建審批〔2015〕130號)文件(見附件3);在換證工作執行中如遇問題,可及時聯系我委行政審批服務處。
聯系人:熊彩云
聯系電話:0791-83987573、83987571
附件:1.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
2.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870號)
3.省住建廳《關于做好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贛建審批〔2015〕130號)
4.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情況匯總表
5.江西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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